被列為個人所得稅范圍的主要是六大類:第一,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。主要包括個人工資收入、勞務費收入、稿酬所得、特許可權收入。
第二,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。
第六,利息、股息、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。
贈與所得本身就很難監控,國家也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進行調整。
這也是為什么王健林掏出5億王思聰練手,沒見有人要求納稅的原因。
目前,唯一可以納稅的就是贈與房產了,親屬之間贈與房產,一般會多出一部分契稅,大約房產價值的1.5%。
但前提是王健林還健在的情況下,過戶給王思聰。如果是繼承的話,只需要一定的過戶費。
我們國家一直沒有出臺遺產稅的原因,最重要的還是沒有建立起全民財產的統計系統。最簡單的一個房產信息全國聯網,就耗費了這么多年,要想出臺遺產稅,按照稅收法定原則,還不知道要多久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