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6日,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通告,因近期國內疫情呈現點多面廣、局部暴發態勢,浙江省多地發生輸入性疫情,我市疫情輸入風險日益增加,經研究決定,自8月17日零時起,臺州市常態化核酸檢測頻次從7天1次調整為5天1次。
通告指出,臺州市居民及其他在臺州人員每5天應自覺完成1次核酸檢測,重點人群核酸檢測頻次按照相關規定執行。
同時,各類公共場所嚴格落實防控主體責任,做好“健康碼+7天內行程卡”核驗、掃臺州“暢行碼”、查驗5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。
不使用或不會操作智能手機的人員,可持有效期內的核酸檢測陰性紙質證明通行。
通告要求,各地要根據實際,適時調整優化核酸采樣時間和采樣地點,為市民提供便民優質的采樣服務。對不履行核酸檢測等疫情防控義務,造成疫情傳播、擴散的,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