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電臺編導蔡玉玲查冊案被法庭裁定“虛假陳述”罪名成立后,歐盟及美國方面均作出表態。
月22日,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,香港電臺編導蔡玉玲被控兩項作出虛假陳述罪名成立,成為香港首名因查冊罪成的記者。
據了解,香港電臺《鏗鏘集》編導蔡玉玲2020年為2019年7月21日元朗襲擊事件制作專題報道,她涉及兩度通過“車牌查冊”,即查閱汽車登記記錄,取得多位在事發前后在現場的汽車車主信息,并對他們進行采訪。
據香港《蘋果日報》報道,西九龍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周四裁定,被告在明知查車牌的用途與交通運輸無關,無論是否出于良好動機,都是明知而做出虛假陳述,裁定被告罪名成立,每項罪名罰款3000元,共6000港元。
香港媒體指出,根據《道路交通條例》,蔡玉玲被控的“為著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,明知而做出要項上的虛假陳述”兩項罪名,最高可判處罰款5000元和監禁6個月。
根據《星島日報》報道,蔡玉玲當場落淚,散庭后也一直低頭抽泣,女律師上前擁抱安慰。
蔡玉玲在庭審結束后對媒體表示,“法庭認為我有罪,但我認為自己無罪。”“我認為做調查報道是無罪的。我不會因為這個案子而放棄新聞”。
歐盟22日在社交媒體推特發文回應事件。歐盟駐港澳辦事處在推特發文回應,稱今天宣判一名記者有罪的裁決是一個提醒,“新聞自由不能被視為理所當然,而法律不應被用來壓制合法新聞工作”。
另外,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賴斯(Ned Price)回應稱,美國對定罪深表失望,強調蔡玉玲只是進行其記者工作,而她的重要貢獻剛剛贏得本屆金堯如新聞自由獎大獎認可。
金堯如紀念基金周三公布,由蔡玉玲參與制作的香港電臺節目《鏗鏘集》的《7.21 誰主真相》奪得第十二屆金堯如新聞自由獎的“電臺電視組”大獎。